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现就大理市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大理市辖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凡吸纳我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照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大理市辖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对我省县级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大理市辖区经营主体、社会组织指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个体户等。对于同时符合1000元、2000元、5000元补贴标准的,按就高原则发放。
(二)不能申领补贴的情况
1.凡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不得与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贴重复享受。
2.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不能申领。
3.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纳入上述补贴范围。
4.2023年1月以前企业申领享受过吸纳就业补贴人员,不得跨地区、跨年度重复享受。
(三)申领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填报符合条件职工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对公银行账户信息等。
2.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申领单位对公账户复印件等相关纸质材料。
3.申报后,经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资金发放至用人单位提供的对公账户。
二、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村企业就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①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②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③在基层同一单位服务期满6个月以上(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④申请时仍在申报单位就业。
(二)不能申领补贴的情况
1.就业单位注册地在大理市太和街道办、下关街道办和满江街道办辖区的,不符合申领条件。
2.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本人不能申领。
3.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不能申领。
(三)申领程序
1.申请人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自主填报申请信息,包括:就业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上签订的时间和服务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字页和服务期限页)、毕业证书编号等。
2.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申请表》,同时提供申请人毕业证复印件、个人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申请人到企业工作第一个月至申请补贴上月内,6个月以上的工资银行转账流水等相关纸质材料。
3.申报后,经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三、政策执行日期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起。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大理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办理地址: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附楼一楼
联系电话:0872-2121480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来源:大理市就业
编辑:向红玉
值周:胡亚玲 杨丹妮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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